金盘科技(688676):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股票简称:金盘科技 股票代码:688676 目录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须知................................................................................... 3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程........................................................................... 5 议案一:《关于<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7 议案二:《关于<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9 议案三:《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10 议案四:《关于<公司 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12 议案五:《关于<公司 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 14 议案六:《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15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会议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及《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特制定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 一、为确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为保证本次股东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以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三、诚请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或其他出席者于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确认参会资格的手续,并出示身份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有权人签名并加盖公章)等,上述用于登记及核验的资料均需同时提供复印件一份交由公司存档,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由本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经核对验证符合参会资格后领取会议资料,方可出席会议。 四、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表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的股份总数数量之后进场的股东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五、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六、股东及股东代表参加股东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同时也应履行法定义务。对干扰会议正常秩序、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 七、要求发言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可在签到时先向会议会务组登记。会上由主持人统筹安排股东或股东代表发言,股东及股东代表发言或提问需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原则上不超过 5分钟,发言或提问时请说明股东名称及所持股份总数。每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发言或提问不超过 2次,股东及股东代表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表的发言,在股东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表不再进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表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八、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九、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表决票最终由会议工作人员统一收回。 十、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会决议公告。 十一、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二、开会期间参会人员请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与会人员若无特殊原因请在会议结束后再离开会场。 十三、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会股东的交通、餐饮、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十四、本次股东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 2025年8月 2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65)。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召开形式 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二、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 9月 16日 14点 45分 召开地点:海南省海口市南海大道 168-39号公司会议室 召集人: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主持人:董事长李志远先生 三、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5年 9月 16日至 2025年 9月 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四、现场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股东进行登记 (二)会议主持人宣布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开始 (三)会议主持人宣布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代表股份数,介绍现场会议参会人员、列席人员 (四)宣读股东会会议须知 (五)审议议案 1、 《关于<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 《关于<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4、 《关于<公司 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5、 《关于<公司 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6、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六)与会股东或股东代表发言及提问 (七)推选计票人和监票人 (八)宣读投票注意事项 (九)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十)会议主持人宣布表决结果 (十一)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二)签署会议文件 (十三)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结束 议案一:《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建立、健全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紧密结合,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定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拟向激励对象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采用的激励工具为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 A股普通股股票或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 A股普通股股票。本次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500万股,约占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总股本的 1.09%。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400万股,占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额的 80%;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 100万股,占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额的 20%。 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共计 399人,包括公司公告本次激励计划时在本公司(含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业务骨干人员。 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含预留部分)的授予价格为 45.89元/股,为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 1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 本次激励计划的具体方案详见公司于 2025年 8月 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会审议。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及与其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需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 9月 16日 议案二:《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了保证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定了《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 8月 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会审议。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及与其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需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 9月 16日 议案三:《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5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保证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办理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有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或配股等事宜时,按照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将因员工离职或员工放弃认购的限制性股票份额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或直接调减; (5)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 (6)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归属数量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7)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归属及可归属数量; (8)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时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归属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9)授权董事会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本次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所涉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处理,办理已身故(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继承事宜; (10)授权董事会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1)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和其他相关协议; (12)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授予数量、授予价格和授予日等全部事宜; (13)授权董事会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公司股东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独立财务顾问、收款银行、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中,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会审议。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及与其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需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 9月 16日 议案四:《关于<公司 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核心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定了《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公司 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金盘科技 A股普通股股票,合计不超过 355.9598万股,约占公司当前股本总额的 0.78%。本员工持股计划拟预留份额,占本员工持股计划总份额的 19.95%,对应标的股票数量为 71万股。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为公司(含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业务骨干人员。 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总人数在初始设立时不超过 342人(不含预留部分),其中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为 13人。 本员工持股计划(含预留份额)受让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为 34.42元/股,为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告前 1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60%。 本次激励计划的具体方案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会审议。 海南元宇智能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敬天(海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JINPANINTERNATIONALLIMITED、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拟参与对象及与其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需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 9月 16日 议案五:《关于<公司 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 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保证公司 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确保本员工持股计划有效落实,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定了《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8月 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 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会审议。 海南元宇智能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敬天(海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JINPANINTERNATIONALLIMITED、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拟参与对象及与其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需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 9月 16日 议案六:《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5年员 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保证公司 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办理公司本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设立、变更和终止; 2、授权董事会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包括但不限于提名管理委员会委员候选人; 3、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涉及的证券、资金账户相关手续以及股票的购买、过户、登记、锁定、解锁以及分配等全部事宜; 4、授权董事会拟定、签署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协议文件; 5、授权董事会按照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约定取消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资格、增加持有人、办理已身故持有人的继承事宜,并同意董事会将该等事宜授权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按照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约定办理; 6、授权董事会对参加对象放弃认购的份额进行重新分配或计入预留份额,确定预留份额分配方案,确定因个人考核未达标及个人异动等原因而收回的份额等的分配方案,并同意董事会将前述份额的分配方案授权管理委员会按照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约定办理,若前述份额分配对象涉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则由董事会审议分配方案; 7、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和提前终止做出决定,并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终止后的清算事宜; 8、本员工持股计划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若在实施期限内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授权董事会按照新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作出相应调整; 9、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作出解释; 10、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自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计划实施完毕之日内有效。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员工持股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会审议。 海南元宇智能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敬天(海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JINPANINTERNATIONALLIMITED、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拟参与对象及与其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需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 9月 16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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